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地区办事处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8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推进乡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3. 负责制定本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管理本乡(地区)经济工作、财政预算和收支。

    4. 负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5. 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和农村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生活设施,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

    6.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地区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

    7.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8.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地区发展服务。

    9.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

    10.推进居(村)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辖区治理,推动形成地区共治合力。

    11. 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地区公益事业发展。

    12.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所属行政单位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 个,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地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地区)文化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社区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7,917.4335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030.03862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87.394907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4,860.4357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69.6029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8%。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011.979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4.27986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79%;项目支出 28,237.6994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21%;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05.454253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10,014.223620万元, 增幅40.03%,本年支出增加5,574.764299万元,增幅21.09%。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20.6117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4.3392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0%;公共安全支出2,208.5218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08%;教育支出316.7762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6%;科学技术支出2.036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4.972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7.5314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7.9805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0%;节能环保支出538.9528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7%;城乡社区支出3,004.7402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00%;农林水支出9,330.1658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15%;交通运输支出19.595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184.33924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02.365247万元,增长29.87%。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723.72596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4.751967万元,增长15.7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乡政府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9.191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191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人力资源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9.85521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9.85521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等人才工作经费。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方志、地名志编纂工作经费。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5.8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及青年就业创业服务等工作经费。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27.1565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7.156562万元,增长104.4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8.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00000万元,增长7.5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各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7.21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1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稳控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208.52180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76.666807万元,增长137.00%。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887.433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848000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门禁、指挥中心、警务工作站建设。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71.5065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236568万元,增长24.8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司法所的机构运转及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工作,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司法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249.58223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4.582239万元,增长24,891.6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环境建设、人口调控等经费。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16.7762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0.426273万元,增长583.44%。其中:

    “普通教育”(款)2018年度决算246.41014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6.41014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普惠性办园补助和乡村托幼设备设施补助。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党校分校工作开展。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5.15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大课堂、未成年人及老年教育等。

    “其他教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4.0161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4.0161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经费。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036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36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036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36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94.972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972400万元,增长12.58%。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54.3779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2.377950万元,增长147.17%。主要原因: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体育”(款)2018年度决算240.5944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594450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国民体质测试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8,977.53143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796.402037万元,增长182.21%。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309.7185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7.098536万元,增长27.6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保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990.2474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000000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网格化信息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446.7727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920760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135.83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5.834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经费。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7.651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7.651200万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102.517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2.517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政策性农转居人员补贴、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29.98877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9.9887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和成人职业康复,残疾人各项社保补贴、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11.413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4132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5,741.39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149.977766万元,增长870.8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旱厕改造、环境提升、为民办实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等事务。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37.9805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15.350555万元,增长96.73%。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0.376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36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协管工作和病媒防制等。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0.45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4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54.104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104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和儿童早教工作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6.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219.2574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3.372570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29.61429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6142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17.68933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7.68933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38.95288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6.072886万元,增长18,613.54%。其中:

    “污染防治”(款)2018年度决算82.2705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2.2705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煤改电”工作和采暖补贴发放。

    “能源节约利用”(款)2018年度决算151.67446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1.67446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无煤化”补贴和农宅抗震节能经费。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05.0078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02.127866万元,增长10,490.6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环卫电动车管理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3,004.74027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64.180576万元,增长95.04%。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21.7355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4.735523万元,增长28.9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地方保障事务,社区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1,432.76211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82.591716万元,增长160.42%。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优美大街建设、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150.24263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86.853337万元,增长73.3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垃圾分类、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9,330.1658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420.574155万元,增长138.65%。其中:

    “农业”(款)2018年度决算449.63070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630702万元,增长38.3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建设、村庄社区化建设、拆违控违巡查、村级事务和农民技能培训、农村廉政建设等。

    “林业”(款)2018年度决算1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平原生态林养护、郊野公园维护。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9.84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9.84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农转非培训补贴和街乡河长制工作等。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860.6951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276.103453万元,增长147.1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环境整治、平原造林养护、“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

    11、“交通运输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59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505800万元,增长2.67%。其中:

    “铁路运输”(款)2018年度决算19.595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505800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9.6586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城乡社区支出4,518.66135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8%;其他支出0.0972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9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9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4,518.6613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18.661355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4,518.66135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18.66135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平房公园建设项目。

    3、“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0972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97262万元,增长100.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09726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9726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老年人补助医疗款。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74.28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070061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642780万元减少3.57271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510000万元减少3.51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18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1.0700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32780万元减少0.0627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增加0.000000万元。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11.0700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1.132780万元减少0.06271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38375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89.78755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4.7366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6376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3.09902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508.227508万元,其中:汽车8辆,128.020593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762.0644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部门名称)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涉及金额3601.150000万元。所有项目均基本按照预期进度完成工作,实现绩效考核预期设定目标。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个,决算金额1,116.8807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pdf